事项类型 | 其他行政权力 | 基本编码 | 001017003000 |
业务办理项编码 | 11320682014226078T400101700300006 | ||
行使层级 | 县级 | 办理形式 | 窗口办理,网上办理 |
到办事现场次数 | 0 | ||
特别程序 | 无 | 中介服务 | 无 |
部门信息
实施主体 | 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| 实施主体编码 | 11320682014226078T |
实施主体性质 | 法定机关 | 权力来源 | 法定本级行使 |
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| 是 | ||
办理地点 | 如皋市如城街道解放路199号如皋政务服务中心3楼项目建设领域住建局综合窗口 | ||
办理时间 | 星期一到星期五:夏季(7月1日-9月30日)上午8:30-12:00下午14:30-18:00 春、秋、冬季:上午:8:30-12:00下午:14:00-17:30(法定节假日除外) |
受理标准
- 服务对象:自然人,企业法人,事业法人,社会组织法人,非法人企业,行政机关,其他组织
- 受理条件:
申请人提交申办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。
办理材料
序号 | 材料名称 | 表格下载 | 来源渠道 | 纸质材料 | 材料必要性 | 填报须知 | 详情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1 |
委托书 |
示例样表 | 申请人自备 | 1份 | 非必要 |
|
查看更多 |
2 |
房屋租赁合同 |
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| 申请人自备 | 1份 | 必要 |
|
查看更多 |
3 |
房屋产权来源证明(房屋所有权证、不动产权证书、商品房合同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复印件) |
示例样表 | 政府部门核发 | 1份 | 必要 |
|
查看更多 |
4 |
主体资格证明 |
示例样表 | 政府部门核发 | 1份 | 必要 |
|
查看更多 |
办理流程
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
>
序号 | 环节名称 | 办理时限 | 审批标准 |
---|---|---|---|
1 | 受理 | 0工作日 | 材料齐全,符合法定形式 |
2 | 审查 | 1工作日 | 材料齐全,符合法定形式 |
3 | 办结 | 0工作日 | 材料齐全,符合法定形式 |
办理时限
办件类型 | 即办件 | ||
法定办结时限 | 999个工作日 | 承诺办结时限 | 1个工作日 |
收费情况
不收费
审批结果
审批结果类型 | 其他 | 审批结果名称 |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|
审批结果样本 |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|
法律依据
- 设定依据
-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五十四条:房屋租赁,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,约定租赁期限、租赁用途、租赁价格、修缮责任等条款,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,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。 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》第十条:商品房预售,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。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,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、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。
- 增补依据
常见问题
暂无
咨询投诉
咨询方式 | 0513-87199549 |
监督投诉方式 |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:监督电话:0513-87286270 市长热线:12345 |
权利义务
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|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: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的权利主要有申请权、参与权、了解权、受保护权、收益权、陈述权、申辩权、行政监督权等;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的义务主要有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、协助行政主体正常执行公务的义务、接受行政监督的义务、遵守法定程序的义务等 |
法律救济
行政复议 | |
部门 | 如皋市司法局复议行政复议与应诉科 |
电话 | 0513-12368,0513-85987311 |
地址 | 如皋市如城街道解放路199号行政中心A座622 |
网址 | 无 |
行政诉讼 | |
部门 |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|
电话 | 0513-12368,0513-85986208 |
地址 |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富南路31号 |
网址 | http://www.netdacourt.gov.cn/ |